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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产品能效最新要求!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将于4月调整

2024-03-14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自2024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自2024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发改环资规〔2022〕1719号)同时废止。提升产品设备能效水平是引领产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具,也是我国企业参与全球竞争、塑造产业新优势的关键基础。《通知》的发布将促进公共机构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引导激发相关生产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制造工艺水平、提高先进优质供给能力,提升产品设备节能标准,推动产品设备更新升级,加快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推动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约束性指标。

照明产品能效最新要求!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将于4月调整(图1)

《通知》结合节能降碳新形势新要求,对标国内国际先进水平,明确了照明器具、家用电器、工业设备等6大类43种用能产品设备能效要求。其中涉及LED平板灯、LED筒灯、非定向自镇流LED灯、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等4项照明器具产品。相较于《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照明器具产品类别新增LED平板灯,参考标准为“GB38450-2019普通照明用LED平板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对LED筒灯和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等2项产品能效水平的要求高于现行国家标准。4项照明器具产品的能效水平(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指标以及相关产品推广政策,为照明行业节能降碳提供了精准指引,对促进照明行业节能降碳升级、引导生产生活领域照明绿色消费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

照明产品能效最新要求!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将于4月调整(图2)

我国是产品设备生产和使用大国,各类产品设备产销量大、应用范围广、能源消耗高,一些设备能效水平偏低,更新改造潜力巨大。《通知》对扩大产品设备覆盖范围、提升节能标准、统筹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倡导绿色低碳消费、加强应用实施和监督检查、强化综合性政策支持等作出部署,指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行业企业大力推广节能减排降碳先进技术,推进用能产品设备节能降碳。经梳理,照明企业可重点关注《通知》提出的以下部署。

一是加快提升产品设备节能标准。参考强制性能效国家标准,对标国内外同类产品设备技术现状,将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划分为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准入水平三档。其中,准入水平为相关产品设备进入市场的最低能效门槛,是依法依规淘汰老旧落后设备的技术依据。

二是统筹推进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指导各地区和相关企业实施产品设备更新改造,鼓励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节能水平,并力争达到能效先进水平。支持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公共机构等持续提高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应用比例。统筹做好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处置,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高效利用。

三是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消费。鼓励消费者优先选购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促进消费升级。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照能效水平实施差异化政策支持,为能效节能水平及以上产品设备提供适当补贴。强化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产品设备国际节能降碳标准制定。

四是加大应用实施和监督检查力度。将产品设备能效水平作为节能审查重要技术依据,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和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必须达到节能水平,优先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产品设备。对于产能已经饱和的行业,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原则上应达到先进水平。

五是强化综合性政策支持。结合产品设备能效水平实施情况,加快强制性能效标准更新升级,稳步提升重点领域标准指标要求。持续加强高效产品设备和相关生产技术工艺推广应用。完善政府绿色采购相关政策,统筹运用金融等政策,落实好环保节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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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图片了解更多《通知》内容

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 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首批聚焦照明、家用电器等6类产品设备,配套印发了《照明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实施指南(2023年版)》(以下简称《实施指南》)等文件进一步细化任务举措,着力推广节能降碳先进技术,实施照明设备更新改造,规范废旧照明设备回收处理,明确了到2025年照明设备实施更新改造后,在用通用照明设备(不包括专业照明、特殊用途照明设备)中能效达到先进水平(能效1级)及以上的占比提升到20%,达到节能水平(能效2级)及以上的占比提升到50%等工作目标。《指导意见》以《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和现行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基本依据,推动地方和有关行业企业实施产品设备更新改造,鼓励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节能水平(能效2级),并力争达到能效先进水平(能效1级)。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副会长、中国照明电器协会理事长何烨发表《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扎实推进照明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文章,对《实施指南》做出了全面、系统解读,旨在强化宣贯落实,从提升照明产品能效、市场建设、能效标准修订等几方面,帮助行业从业者了解梳理政策内涵,凝心聚力,开拓进取,不断推动照明行业高质量发展。

据测算,我国各领域在用照明设备超过100亿只(盏),照明用电量占社会用电总量的13%左右,一些领域在用照明设备能效偏低,节能降碳更新改造潜力较大。因此,降低照明用电量对我国节能降碳工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落实《通知》要求加快推广先进水平的照明产品也是照明行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照明企业应根据《通知》要求加大资源投入,提前布局技术工艺升级和市场推广,加快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优质照明产品的供给能力,为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绿色消费,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贡献“光明力量”。

资讯来源:中国照明电器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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